催眠介紹、誤謬的觀念、產生原因、開始的第一步

(節錄自Hypnotherapy,Dave Elman編撰,陳泓仁譯)

    儘管好幾個世紀以來,有了很多的科學著作與研究,催眠仍舊是被蒙著一層神秘面紗。催眠一辭是源自於一希臘字,其原意是睡覺,此辭句卻也造成誤解。催眠和睡覺的關係就像是晚上和白天的關係,而不是晚上等於白天的關係。如果你可以把一些先入為主的觀念拋開,在臨床上操作催眠,你會發現那些催眠中的反應不是如你原先所想的那樣。雖然催眠所產生的現象在臨床上是個很有價值的工具,但是一些誤謬的觀念卻使得催眠被不斷的被阻撓其使用發展。尤於瞭解催眠在治療上的潛力,以及一些誤謬的觀念與資訊對催眠的阻礙,促使我寫了這本書。我會在第一章裡進一步詳細說明我的理由,但如果醫學界要使用這人體心智的偉大力量,我最想要的就是立即地強調催眠知識的需求以及我毫無偏見的研究成果。這就是我在這篇文章裡頭的用意,是要教授給每位醫師們這些有價值的資訊,也可以讓一些對催眠有興趣的外行人能瞭解催眠。這是能去除這層神秘面紗的唯一方法。因此,在者裡你將不會看到艱澀的專業術語、也不會看到任何神秘的地方。 我已經針對醫生們教了好幾年的催眠了,而且發現,很多醫生們似乎認為他們在上了幾堂課或是練習了幾堂課之後,就可成為專業的催眠師。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根本沒有所謂催眠師這檔子事。擔任一位使用催眠這項工具的人所能做的,就是引導個案如何從清醒狀態或是睡眠狀態跨越門檻進入心智的另一種特殊狀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催眠狀態。你並不是催眠個案,而是他會自己催眠自己。這也是說,我們所使用的暗示對任何被催眠者來說並沒有任何的『法力』。也就是說,在催眠中我不可能做到的事你不僅學不到也做不到。

    比起『催眠師』這個辭更精確的用法應該是『催眠操作者』。擔任一位催眠操作者,你必須指導被催眠者如何去達到出神狀態(或是其他狀態,那是我們在適當時機會引導進入的),接著,如果被催眠者願意,你就激起他的想像力—開始行動,也就是說,你是當一位『夢的領航員』。你能夠領航幾乎任何人的想像力、刺激力去達到比一般事實更快樂更劇列的想法,知道你能達到此能力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但是,再說一次,不要將這種領航的能力與神力給混淆了。我之所以要強調如果被催眠者願意這幾個字,是因為同意是必要的。除非被催眠者願意接受你給的暗示,否則你下的暗示是沒用的。在催眠中的任何時刻、任何階段,被催眠者依然擁有完全的選擇性。因此,被催眠者只會對他覺得合理與愉快的暗示做反應。你也許會在一些催眠表演中看到被催眠者表現出滑稽的動作,事實上是被催眠者自己選擇表現出那樣的滑稽動作。不用懷疑地,在你的生活中一定也有無數次做過一些滑稽的夢。你所看過的這些被催眠者所表現出來的奇特行為,只不過是催眠操作者或是夢的領航者幫他們引導出相同的夢境而已。不管是不是奇特的動作,被催眠者已經認定是合理的而且是愉快的,否則他就會拒絕所有的暗示了。

    最近的一些催眠書都強調,被催眠了的人一定與催眠操作者有親和關係(in rapport)。通常,他們忽略了一項,就是被催眠者也和他自己及這世界建立了親和關係—因為被催眠者能夠給自己自我暗示。因此,被催眠者會很輕易的從別人那兒取得合理的並且愉快的暗示,除非催眠操作者一開始就對被催眠者給了負面的暗示。記得這個事實,因為被催眠者只是順從了暗示,事實上他是不想讓別人『控制』他的。在每一場舞臺催眠秀上,我不斷地重複這個觀念,被催眠者是完全自主的,而且可以選擇是否接受暗示。如果一項不必要的暗示給了他們,被催眠者不是跳出了出神狀態就是還是繼續此狀態,但是會拒絕依暗示做出反應。

    當一個人在催眠狀態中,他除了保有決擇性之外也保有了全權主控性,或者說是保有意志的力量。他會保有全部的感官機制,但只除了一項。他能聽、能看、能感覺、能聞、能品嚐、也能說話。雖然被催眠者有時後看起來像是失去意識,但其實他是完全有覺知的,並且有配合度的。唯一的例外,就是我所說的批判機能(critical faculty)會變得遲緩。如果你給被催眠者一項暗示,這項暗示是令他感到愉快的,且似乎在情緒上或道德上對他來說是合理的,雖然這暗示在平常時候他是不可能去考慮做的,但他會欣然的接受暗示。例如,你可以暗示其麻醉,消除身上的疼痛而不需要經過化學麻醉師的幫助。或者是,你可以引導被催眠者有完整的回憶,即使他在平常時的記憶力非常差,都可以讓他的記憶回到更早的時期,像是三歲時候。在幫個案做催眠分析的時候,你是在更進一步地引導他內心的程序,引導其內心的宣洩。這是讓過去的經驗再次復活,而不單只是回憶而已。被催眠者的批判機能變遲緩並不會與他掌有完全的主控權與選擇性產生矛盾。他之所以會接受暗示是因為這項暗示是令他愉快的,讓他覺得妥當的。但是被催眠者的批判機能—(不相信這些事是可能發生的)—會在催眠中被忽略掉。

    換句話說,在催眠狀態中,身體及心智是有同等的被暗示性,相互協調一致。催眠會對意識及潛意識產生影響,也會對自律神經系統產生影響。當你引導一個人進入到易被暗示的狀態時,並且引導他產生美妙的夢境,此時被催眠者的心智以及生理的知覺都會保持『覺醒』。當被催眠者享受了愉快的經歷之後,他會混身充滿活力與精力。

    儘管催眠會產生這些一般的事實,但是每一位個案在相同暗示下還是會有不同反應。要成功的使用催眠,你必須要能夠針對個案不同的反應而反應,也因此,你更要對催眠現象擁有更充份的知識。如果是一位醫生要幫助病患,他就不應該會因病患的反應而感到吃驚。

    沒有人能只是靠觀察就能把催眠給學徹底的。你必須要親自去體驗並瞭解書上所講的和實際做的有什麼差別。你會發現催眠狀態是個很愉快的狀態,當你學得愈多,你不僅會愈希望親自來操作體驗它,並且也希望能夠催眠你自己。你會覺得似乎沒有不能夠被催眠的事情。

    在催眠中個案依然擁有選擇性,並且自我防衛的能力會去拒絕接受對自己有害的暗示,所以並沒有人在催眠中發生過傷害。很多的假說都被提出來,這些假說指出個案會被引導而去傷害自己,故意地或不知不覺地,或是『被騙』而去犯罪。但到目前為止,這樣的案件一個也沒發生過。我們已經做過了上千次的測試,在所有的案例中,當個案被指示了一個不恰當的暗示時,有兩種反應會發生:個案不是拒絕暗示就是完全跳離催眠狀態。為什麼我要一直重複這個觀念,因為要使醫學界接受催眠並將之為有價值且安全的工具時,這是很重要的觀。

    催眠的三項要素為(1)個案的認同,(2)催眠操作者與個案間的溝通,(3)消除個案對催眠的恐懼與抗拒,進而信任催眠操作者。既然這三項是達成催眠成功的唯一要素,很顯然的,那些堅信只要使用任何特定的技巧—例如凝視法—就是唯一可以有效導入催眠狀態的人都錯了。事實上,要導引出預期反應的方法就有無限多種,你也可以說,如果你懂得如何應用暗示,沒有任何人是不能夠被催眠的。

    由上述的內容可以看出(所有以上的內容還會在往後章節詳盡說明),很多書籍對催眠的描寫有很多的誤謬。有鑑於此,在這裡我必須要回答讀者們的問題有關我編寫這個主題的資格與我對此感興趣的原因。

    很幸運的,第一個問題很容易回答。我針對醫生們(內科醫師、牙醫師、足科醫師)教授催眠已經許多年了。我沒有醫學學歷,所以我並沒有治療過病患,儘管如此,我應一些醫生的請求及他們的參與,我催眠了數以千計的病患,並且協助醫生們使用這項催眠工具用於催眠分析以及深度麻醉上。我為醫院的成員們發表過了很多文章,也為了要在私底下的練習的數以千計的醫生們撰寫了很多文章。我為了一部醫學影片,協助並完成了一項無化學麻醉的分娩過程。在我的很多成功的學生當中,有很多是有名的醫生,包括了醫學界各領域的頂尖人物。我再次提及這些事蹟並不是為了要得到任何的榮耀或是表彰,而是要讓讀者們在讀這本書時不用再去懷疑是否這個作者(就好像在此領域的其他書籍一樣)是否夠權威。

    第二個問題—我對催眠這主題感興趣的最早原因—沒辦法三言兩語就回答完畢。在我大約六歲得時候發生了一個事件,從那時起我就跟催眠結下不解之緣。我的父親當時在學習催眠,他告訴我有關催眠的一些好處。有一天他帶我去拜訪相距幾條街遠的一個家庭(在北達科塔的法果 Fargo, North Dakota)。在這家庭裡有一位女孩有明顯的口吃,但當我父親幫她做了催眠,在催眠中她的口吃就消失了。接著,當這位女孩結束催眠之後,口吃的現象立即的又出現了。在那時,我對催眠的興趣就被興起了,一直到後來我才學習到口吃可以藉由暗示來永久改善此症狀。

    在1908年,當時我只有八歲,我父親四十二歲,當時發生了一件更重大的事件。我父親認識了一位在當時赫赫有名的催眠師,這位催眠師專門表演一些令人驚嘆的催眠秀。當年我父親得了癌症,這位催眠師知道了我父親因為癌症而遭受極度的疼痛。他來到我家,進入父親的病房,過了幾分鐘之後,我父親的疼痛消除了。在過程中我不被允許進去房間裡,但在那位催眠師結束並走出那房間時,我被允許進去見我父親。在這之前,我總是只能坐在門邊聽我父親痛苦的呻吟聲。在催眠完之後,我不但進去見到我父親,而且他還和我玩了起來。那是我父親最後一次和我玩,直到現在,我一直記得在那位催眠師造訪我家之後,我父親的疼痛消失了好一段時間。

    幾個星期之後,我父親就過逝了。我從不會忘記,我父親在他過世之前得到了解脫,這對當時的醫生來說認為是不可能發生的事。當然,在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有多少的醫生們在使用催眠,但是,這已應觸動我我對催眠產生了要持續去深究的興趣。

    在不久之後,同樣的那位催眠師給了我一個機會和他一起表演,讓我在一旁擔任助手。他告訴舞臺上的被催眠者們,說我會去搖動他們的手,並且當我搖動他們每一個人的手時,會進入更深的催眠狀態。我開始搖他們的手,他們真的進入了更深的催眠狀態。在那表演之後,我也嘗試著去幫我母親、兄弟姊妹們、學校同學們做同樣的動作,以期產生同樣的效果,當然,都沒成功過。一開始,我不瞭解是哪裡發生了錯誤,所以我就去圖書館裡找到我所能找到有關催眠主題的書。這些書裡頭似乎都認同一個共通觀點,那就是採凝視的方式是一項有效的催眠方式:這些書的作者們指出,你必須讓被催眠者凝視著一個明亮的物體,並持續進行三分鐘至兩小時不等,為了是要讓被催眠者進入出神的狀態。

    但是我的父親以及那位催眠師都沒有使用發亮的物體來催眠,所以這則教條式的觀點困擾了我。我自己試著去盯著燈光看,最後只發覺了重要的一項重點:盯著燈光看一小時,是很無聊的事。

    所有的亮光讓我的眼睛很疲勞。我想也許這對快速及深度催眠來說是必要的。所以我去詢問我的眼科醫生有關這件事。他解釋說,人的眼睛在看物體時會快速抖動(in leaps and darts),如果你讓眼睛抗拒自然抖動的話,控制眼球的肌肉就會很快的變疲勞。他示範給我看,他把手置於我眼睛的上方很接近我的額頭,接著他把手慢慢往下移動,並且指示我看著他慢慢下移的手。他的手移到了我的臉頰以下,我感覺到我的眼睛感到非常的睏。現在我終於知道如何不經由長時間凝視而讓一個人眼睛快速疲勞的方法了。我相信,這是催眠裡的快速條件制約的初始。我把這位醫師的示範當成我的技巧的一部份,我能在幾秒鐘內做到使用凝視亮光技巧持續二到三小時所達到的同樣效果。你會發現這個手向下移動的技巧會持續地加速催眠引導。

    我開始對我的朋友們催眠,有成年人也有小孩,而且得到了很多成功案例。在我十幾歲的時候,我並沒有放棄任何實驗的機會,一直到一位跟我約會的女孩的父親告訴我,不要再和他女兒往來了。因為她父親聽別人說,被催眠者會被催眠操作者給迷惑!依我看,這種錯誤的資訊讓我在那時成了在法果(Fargo)最不受歡迎的男孩。所以我將催眠放一邊並且不再碰它,這樣過了好幾年。

    然而,我當時已經學習到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催眠有價值的地方。催眠可以被使用來減輕棘手的疼痛,此種效果幾乎可以立即產生。但要產生此效果的最大障礙在於被催眠者本身的恐懼,即使這種恐懼是在潛在意識裡,一樣會有影響。甚至今日,很多的教科書聲稱有某一部份比例的人無法被催眠,但事實是只要將內在的恐懼給移除了,任何人都可以被催眠的。這些書裡頭的其他發現,也都同樣未經專家們證實的。

    當我成年之後再度回到催眠的領域,我試著再次抱持著相同開放的實驗態度,在沒有強有力的臨床證據之下,我是不會去接受任何的理論與教條的。我相信,這樣的態度是每位希望醫療技術進步的參與者所必須有的。也許我是了調重談,不過,實驗確實是最好的老師。無論如何,我堅持我的學生要學習觀察,並且去,而不是只是聽一些演講或讀一些未經證實的理論。

    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企圖把相同的原理納入裡頭。在討論技巧、發現、理論或催眠的應用時,至少會有一位專家,有時候會有多個,因為你們在錄音帶中的催眠程序裡包含了催眠操作者、個案及參與的醫生們。當然,自信與個體被隱藏,道德標準被彰顯,但著墨不多。儘管在錄音帶裡偶爾有外來的聲響被錄起來時(台下的醫生們進出的聲音、咳嗽聲、宣布事情、唸名字或是一些干擾等),已經都消去,參與者還是允許說話。如果有人使用方言或是不合文法的句子時,在那種情況就須要有人來解釋其意義。畢竟,每個人在語言表達時,都是使用最原本的的個性、情緒及反應,而不是像專業人員或語法專家一樣會去修飾語句。括號裡的一些描述,像是非語言的動作或是一些溝通(像是類似這樣的描述[個案點頭…或拒絕回答…或開始笑…或咳嗽…或睜開眼睛])都會被包含在內,採用舞台引導的方式。之所以這樣做,第一,是為了讓整個情況更清楚;第二,最重要的是要讓大家觀察到在臨床催眠的成功案例裡的所有反應動作。在看了我這些前言的描述之後,我想,這些觀念對於要如何適切地研究催眠這主題是很重要的,而現在是開始探索催眠的時候了。在正式開始探索催眠之前,我只有一點要補述的,那就是我要衷心的感謝這些上千位的醫生學員們,在我擔任他們指導老師的時候,他們也教了我很多東西。